近日,小米公司把另一家“丽水小米”(公司全称丽水市小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给告了,理由是“丽水小米”不仅注册并使用了含有“小米”字样的企业名称,并且在经营中使用“小米智能大家居”标识,大规模实施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小米公司称,小米科技的企业名称及所有的“小米”商标享有极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系有极高影响力的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主张判定被告停止使用“小米”字样,且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据了解,这家丽水小米公司注册于2015年,其法人代表吴先生曾在2012年申请了一件“小米”商标,注册在第6类“金属门把手;家具用金属附件”等相关商品上。而小米科技的商标注册于2010年,从时间节点来看,该企业有侵权小米科技的嫌疑。
小米科技不仅起诉了丽水小米商标侵权,还对吴先生名下所持有的“小米”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目前,该商标纠纷案件正在审查中。如果小米公司胜诉,那么吴先生将无法继续享有该商标专用权。
近年来,小米多次起诉他人商标侵权,在以往的维权案件中曾获得过3000万赔偿和1500万赔偿等,这都源自于小米对自家商品的全面保护。
小米不仅注册了品牌logo商标,还几乎注册了所有涵盖“米”的商标,包括黑米、紫米、大米、爆米花、米线、米粉、虾米等,此外还注册了大麦、小麦等粮食名词,构成了一座严密的商标防御堡垒。这样当发生商标侵权时,小米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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