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两头健壮的红色牛头对着头,即将撞在一起”的画面,你会想到什么。大多数人想到的都会是这样吧:

 

红牛.jpg

“红牛”这个商标的形象富有力量感,可谓是深入人心。

 

近日,关于“红牛系列商标”权归属争议一有了最新的进展。来跟着小构了解事情经过吧。

 

爱运动的小伙伴一定了解红牛这个品牌,知道红牛这个品牌的背后“老大”是谁的,却寥寥无几。案件中诉讼涉及的双方分别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及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前者代表的是华彬集团的利益,外界将其简称为“中国红牛”,而后者是红牛商标的拥有人,泰国天丝集团,简称为泰国天丝。前者负责红牛产品在中国的运营,后者提供商标授权。所以真要深究起来,“红牛”是个泰国品牌呢!

 

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2018年随着“中国红牛”的经营期限到期而产生分歧,双方分道扬镳。泰国天丝希望收回“红牛”商标,而中国红牛则坚称双方原本签署的合作期限是50年。

因此,中国红牛方面作为原告的首起诉讼,于2018年8月30日提出的诉讼,请求确认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即中国红牛)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并支付广告宣传费37.53亿元。

 

根据当时的一审判决书,北京高院驳回了北京红牛请求的索赔金额,且不支持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合法权益。此后,中国红牛表示不服,上诉至最高院。

 

双方的拉锯战一直持续到前两日,从终审结果看,中国红牛再度失利。

 

最高院在终审判决中认定,天丝集团并未将商标权作为(合资公司的)出资。“95 年合资合同”明确表明,天丝集团对合资公司是商标许可使用而非商标转让,天丝集团作为红牛技术配方和商标提供者,应保有对其所涉及的红牛配方、技术工艺以及商标的控制权;合资公司自1996 年起至 2016 年,就“红牛系列商标”签订了多份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中有明确条款确认天丝集团对注册商标的权属。合资公司主张“95 年合资合同”约定了商标归属于合资公司,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红牛系列”商标权属明确,合资公司使用是基于天丝集团的授权许可。许可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已经做出了明确的约定,合资公司使用并宣传“红牛系列商标”并不能取得商标权。

 

中国红牛还能继续使用红牛商标吗?目前仍未有明确答案。但根据最高院的终审判决,“中国红牛”可谓是赔了商标又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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