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五千年历史,星海浩瀚,兼收并蓄,博采众长。提起其中最璀璨的明珠中国白酒,有人会感叹于岁月珍酿,有人会联想到流量热度。

五粮液自唐时“重碧酒”、宋时“姚子雪曲”到明初“杂粮酒”,至清得名“五粮液”,跨越逾千年时间轴,传承至今,源远流长。

一直被称为“白酒老二”的五粮液,多次遭遇商标纠纷,曾起诉“三粮液、九粮液、五羊液、大午粮液”等众多山寨品牌,维护自身商标权益。

近期,构卓企服了解到五粮液再次对一“傍名牌”商标——“武良叶”, 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据查,“武良叶”由福建一茶叶公司于2019年申请,2021年获准注册,指定使用于第43类“旅馆预定;酒吧服务;茶馆;咖啡馆;饭店”等服务上。

五粮液集团称,旗下“五粮液”品牌经广泛宣传和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申请注册“武良叶”商标与其“五粮液”商标构成近似,具有攀附“五粮液”商标的恶意,易造成消费者混淆。

商标局审查认为,两商标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最终,商标局对“武良叶”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商标注册后,如果存在不符合商标注册条件的情形,由商标局依职权宣告商标无效,或者经权利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是否宣告无效的制度。

因此,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是一种救济措施,可以用于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的案例中,有不少企业将商标无效宣告作为武器,主动出击达到自己品牌战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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