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广东知名食品企业广州酒家集团发现,市面上有多款名为“广州人家”的月饼产品,在国内大型连锁超市及线上平台中销售

 

广州酒家集团相关团队搜集所有侵权产品的相关证据资料后,于2020年10月,广州酒家集团将生产该商品的中山市全威食品有限公司等(以下简称“中山全威”)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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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5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裁决:“广州酒家”商标经过长期宣传推广的市场知名度较高,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广州酒家集团为维护案涉商标精心经营、持续投入,被控侵权产品月饼使用的被控侵权标识与案涉商标构成相似,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来源与广州酒家公司有特定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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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判令中山全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销毁被控侵权产品的库存包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0万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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