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跳动公司对商标的保护,绝对是“业界楷模”。
凡是和“抖”、“抖音”、“头条”等挂钩的商标,一概逃不过字节跳动公司的异议。
近日,一则关于“头条丽人”商标的异议公告发布。
据了解,第35899441号“头条丽人”商标由丽人头条美业(北京)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
该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期间,字节跳动公司提出异议,引证了在先申请的“头条”、“头条及图”、“今日头条”等商标。
商标局审查认为,双方商标指定使用服务在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等方面相似,属于类似服务,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如予并存使用在类似服务上不易使消费者混淆误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至于字节跳动公司所提到的,“头条丽人”商标具有欺骗性,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且易产生不良影响等情况,商标局认为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商标局决定对“头条丽人”商标准予注册。
今日头条的确是一款知名度较高的产品,但“头条”类商标也并非字节跳动公司专属。判定商标近似要综合多个因素,最重要的要看是否会引起相关受众混淆。
“头条丽人”商标,大家将它和今日头条联想到一起的可能性不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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