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LEVI STRAUSS&CO.(下称LEVI’S)诉广州市利锋纺织品有限公司(下称利锋公司)商标侵权案有了最新结果,经法院判定,利锋公司在其牛仔裤后裤袋上使用双弧线商标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应承担侵权责任,要求利锋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LEVI’S双弧线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赔偿LEVI’S经济损及合理开支3万元。
牛仔裤鼻祖LEVI’S
LEVI’S是一个知名的牛仔裤品牌,在1853年由犹太商人Levi Strauss(李维·斯特劳斯)创立,在2018年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LEVI’S排名第111位,实力非凡。
1873年,Levi Strauss与另一伙人JACOB DAVIS把他们生产的扣钮牛仔裤上所用的「撞钉」注册专利,标志着第一条牛仔裤的诞生。
从第一条牛仔裤开始,LEVI’S品牌牛仔裤后裤袋上便使用双行弧形缝线,称为Arcuate Design(音译成“双弧线”),这也成为LEVI’S品牌牛仔裤的一个象征。到了1943年,LEVI’S将这款双弧线设计注册了商标,加以保护。
这个老牌大型品牌运营商,经历一个半世纪,从美国流行到全世界,被全球男女老少所接受。出于品牌发展与保护的目的,LEVI’S在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取得双弧线图案的注册商标。
据悉,LEVI’S是在2001年进入中国大陆的,首家店面在上海开设。同年,LEVI’S中国运营方利惠公司就在中国申请双弧线商标,2005年经核准成功注册了第2023725号双弧线图形商标,核定使用在服装、牛仔裤等第25类商品上,经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5年5月13日。
双弧线商标侵权案
本次案件被告方是国内一家服装厂商,其在天猫店铺上销售的牛仔裤后裤袋上印有双弧线线性图案,与LEVI’S注册的双弧线商标几乎相同,因此被LEVI’S告上法庭。
利锋公司辩称,其牛仔裤上的“双弧线”图案在两条平等线之间的间距、弧度大小、所形成的菱形框的大小及形状等均存在区别,仅属于近似,而且其图案只作为装饰用途,并非商标使用。另外,利锋公司称并不知晓双弧线商标为注册商标,没有侵犯LEVI’S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观故意。
尽管如此,在案件审理时,对于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标准主要是是否会造成公众混淆,LEVI’S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较高,被告方利锋公司应该对图案做明显区别,否则就构成了商标侵权。
事实上,LEVI’S在国内曾与多个服装同行发生商标侵权纠纷。一些品牌商故意打擦边球,利用双弧线经典标识图案及其他标识,吸引消费者,这种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被LEVI’S揪出来利用注册商标依法维权,为品牌争取了更多市场。
排除不正当竞争之外,服装厂商应该更注重原创,同时对自己的品牌加以商标保护,一旦发生侵权行为,能够像LEVI’S一样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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