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商标注册量与日俱增,很多好名字早已被申请注册了,新申请的商标与在先商标相近甚至完全相同的概率大大增加,这就很容易造成商标驳回的下场,想要注册一枚优质的商标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因此一些人会通过商标交易获得心仪商标,但是也有一些人把主意打到了商标撤三上。
商标撤三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是一种注册商标撤销处理程序。
对此,很多人有一些误解,认为自己一直在使用商标,就不会被撤三。但事实上,就算你一直在使用商标,但如果不留存商标的使用证据,甚至留存不当、使用证据不规范的话,依然可能会被撤三。
比如,未在公开商业领域使用、仅作为赠品使用、商品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的协议、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视听资料、网站信息等等,这些都不被《商标法》认可,属于无效证据。当他人提出“撤销三年未使用商标”时,企业提供这些保留证据并没有任何效用,依旧难逃被撤三的命运。
那么,商标的使用证据应该留存哪些信息呢?
1、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的证据:
包括印有商标的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或附加标牌;印有商标的产品说明、介绍手册、发票、销售协议、票据、收据、单据、商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等。
2、服务商标使用的证据:
包括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的,服务介绍手册、服务场所装饰、招贴、菜单、登记证、价目表;以及使用于与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包括发票、发货单、纪念品、提供服务协议等。
3、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证明的证据
商标权利人在许可他人使用时,应该将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经备案的许可合同证明力最强。即使没有备案,只要有实际使用,都是有效的证据,但是如果只有转让却没实际使用的也是无效的。
哪些商标容易被撤销呢?
1、防御性商标。很多大型企业会注册大量的防御性商标,比如小米公司就注册了“黑米”、“紫米”等商标,由于商标太多,就算是小米公司也不可能做到每件商标都在任意连续三年之内的公开真实合法使用,因此被撤销的概率较大。
2、被抢注的商标。目前国内存在不少商标抢注现象,注册人通过商标抢注谋利,但是往往不产生实际的商业使用,相应的也没有使用证据,被撤销的概率也是很大的。
3、权利人相对弱小的商标。有些商标的权利人是自然人,对于商标保护的意识不强,也不会留意收集使用证据,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一旦被提出撤三,很容易手忙脚乱,难以应对,也是很容易被撤销的。
商标撤三的本质是为了打击他人恶意占有商标资源,让注册商标都能发挥价值,如果一直不使用也可以释放出来,方便其他想要注册、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及个人,也能缓解商标注册压力。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商标申请量有了大幅度增长,商标撤三案件也大幅度增多。在以往的撤三案件中,有些人事出于正常商业活动的需要,但也有一些是为了打击商业对手。不管怎样,遇到撤三对企业而言都不是什么好事。
因此对于我们而言,既要合理提出撤三申请,减少对商标局、商评委、法院以及商标权利人的负担;也要在日常商业活动中规范使用商标,并做好商标使用证据的留存,以避免被他人窥觑到自己的商标,规避撤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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