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世界杯已经结束,但是阿根廷夺冠,梅西捧起大力神杯的那一刻,还是印在了所有球迷的心里。
梅西作为一个全球粉丝超过4亿的球星,其商业价值不可估量。在梅西的商业价值全线飘红时,关于在中国申请“梅西”商标能否通过的话题,也成为了大家的讨论焦点。
其实在卡塔尔世界杯期间,不只“梅西”商标引发关注,和“世界杯”相关热词都是商标抢注的对象。12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世界杯”“拉伊卜”等商标注册的通告》,对26件世界杯热词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对1件已注册商标依职权宣告无效。
在这些商标中,就有与“梅西”相关的商标。例如“球王梅西”“梅西先生”“梅西石代”等,商标涉及国际分类第28类,第32类、第19类.......这些商标都在被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名单之列,它们的申请日期从2021年10月到2022年11月不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举措,显示了其对恶意抢注热门商标依法打击的决心。不过就连梅西本人申请的“梅西”商标,部分也被驳回,又是何原因呢?
商标申请要遵循“在先申请原则”和“在先权利”,在梅西本人申请商标之前,已存在多个和“梅西”相关的有效注册商标或在先商标申请,已经构成了“梅西”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所以梅西本人申请的商标无法通过商标局的注册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第一件“梅西”商标(商标第973175号)申请于1995年07月24日,当时梅西才8岁,在中国并没有影响力。其次在中国,和“梅西”中文名字一样的大有人在,所以梅西在“姓名权”还没有形成唯一对应的关系之前,梅西以“梅西”姓名权对第973175号提出异议或无效是不会成功的。
之后,梅西虽已家喻户晓,梅西中文字已经与球王梅西形成唯一对应关系,但因商标申请的“在先权利”原则,球王梅西也无法再提无效了。
那名人该如何保护自己姓名、肖像等权利不被他人抢注商标呢?
最好的方法就是尽早进行商标布局,做申请商标注册的第一人。如果失去了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那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起人格权侵权诉讼,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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