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优秀的影视作品具有的后续衍生周边商业价值非常高,一旦被他人抢注,品牌IP自身的权利将很难获得保护。因此,商标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提早完成相关知产的商标注册工作非常必要。

《安乐传》已过审,多枚“安乐传”商标已被注册

  近日,据构卓企服了解,网传由迪丽热巴、龚俊、刘宇宁主演的《安乐传》已过审,集数由40集变更为39集。网友们纷纷表示期待已久,此剧一定会火。

  然而,有热度有流量的地方,就少不了商标的争夺。

  经查询,多枚“安乐传”商标已被注册,申请人均为简阳市某互联网信息服务部,国际分类涉及教育娱乐、科学仪器和广告销售,商标状态均为“已注册”。

  或许如今《安乐传》的热度还仅限于少量的明星粉丝与原著粉丝,而剧一旦播出,经宣传后热度暴涨,“安乐传”商标的价值也会随着大幅提升,借其势头展开营销行为,或许很容易就能赚得盆满钵满。

  但是,通过蹭热度而得到的收益,本应属于《安乐传》的出品方版权方。若要避免他人通过恶意抢注商标而从中获益,权利方此时就应当及时针对上述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阻止每一件“安乐传”相关商标的外泄。

  同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为方便自身的宣传与运营工作,权利方理应在第一时间申请商标注册,做好商标布局工作。与此同时,务必要做好市场的商标监测,一旦出现商标抢注、侵权等行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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