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过节,亲友欢聚免不了小酌几杯,酒品商机之下往往有些人为赚取暴利,企图以假乱真,销售假酒,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破坏营商环境。
近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销售假冒“MARTELL”商标洋酒的食杂店,查扣假冒“MARTELL”商标洋酒9瓶、罚款29160元。
前不久,张先生在同安凤南农场一食杂店花3240元购买了两瓶“MARTELL”牌洋酒。回到家后,张先生仔细检查了该酒,发现其与以往购买的该品牌洋酒有些许出入,怀疑是假冒产品,于是便打电话向同安区市场监管局举报。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检查,发现在该食杂店货架上正摆放着标注“MARTELL CORDON BLEU”字样的洋酒。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提供该酒的进货票据等来源材料,经营者均无法提供。经营者表示,这些洋酒是从上门推销的推销员处购入的,没办法提供进货单据,对产品是否属于假冒产品也不知情,目前已无法与推销员取得联系。
经鉴定,上述标注“MARTELL”字样的洋酒系属假冒注册商标、厂名及厂地的商品。因该食杂店经营者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同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经营者作出罚款人民币2916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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