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临近了。近日,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和新郑市市场监管局同时行动,联合执法,缴获假冒“晨光”中性笔4万余支,价值3万余元。

高考临近 查获假冒“晨光”商标中性笔4万余支

  5月8日上午,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厂家举报,称辖区内一企业涉嫌销售“晨光”商标中性笔。随后,二七区市场监管局人和路市场监管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注册营业地址在二七区,仓储仓库在新郑市龙湖镇。为避免打草惊蛇,二七区市场监管局首次向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报案。在市局知识产权局的统一组织下,二七区市场监管局和新郑市市场监管局同时行动。

  5月8日下午2时30分,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兵分两路,同时出击。二七区市场监管局人和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赶赴该公司注册营业地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同时,新郑市市场监管局龙湖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和上海晨光文具有限公司的鉴定人员赶赴该公司位于龙湖镇的仓库进行检查。

  在该公司仓库内,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上海晨光文具有限公司持有的涉嫌侵犯“晨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中性笔,以及部分“辰光”牌中性笔,18箱,共4万余支,价值3万余元。执法人员依法收缴了全部“晨光”和“辰光”中性笔。

  近日,新郑市市场监管局已将“晨光”、“辰光”牌中性笔涉嫌商标侵权的18起案件全部移交二七区市场监管局。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七区市场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高考临近。为防止一些不法商家销售假冒伪劣的2B铅笔、水笔、画笔、颜料,监察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文具批发市场、文具店销售的文具进行专项突击检查。一旦发现销售假冒伪劣文具的不法商家,将立案侦查。”

  《商标法》将下列行为界定为商标侵权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三)擅自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擅自销售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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