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天,华为公司申请注册“鲁班”商标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榜构卓查询得知,该商标的国际分类为科学仪器,商标状态为“申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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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华为申请历史人物姓名为商标这件事,不少网友表示疑,历史人物的名字可以用于申请注册商标吗?否对历史人名的商标权造成垄断?

 

其实不然,华为公司申请注册“鲁班”商标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之所以有那么多网友担心,主要是因为不了解《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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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班”为例,我们可以在商标局官网搜索到2800多件商标注册申请,可见“鲁班”作为商标的大小企业不在少数,不存在垄断现象。

 

《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对“其他不良影响”作出了定义:“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 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同时还规定:“与国家、地区或者政治性国际组织领导人姓名相同或者近似的”属于具有政治上的不良影响。

 

从上述法规可以看出,企业将历史人物的名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只要不带有消极的、不良的影响,那么核准注册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而且如果能够将历史人物的名字与商标创意紧密结合起来,那么获得核准的可能性会高一些,像华为此前申请的“仓颉语言”商标就是这种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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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不是华为公司第一次申请注册历史人物类的商标。去年8月,华为公司就已申请注册商标“仓颉语言”,国际分类为第9类,包含计算机及手机相关的软件程序商品,商标状态为“注册公告”。仓颉是传说中的人物,被奉为汉字始祖。

 

此外,华为公司不止一次申请注册“鲁班”商标。早在2019年12月,他们就申请注册了2件“华为鲁班”商标,国际分类为第9类及第42类,均已核准注册。去年9月,华为公司也已申请注册“鲁班”商标,国际分类为第9类,商标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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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为商标的运用上,据悉,今年1月,华为与《王者荣耀》联名推出了一款nova 8 Pro“鲁班8号”定制款手机后盖有镭雕鲁班七号的图案,同时还印有华为与《王者荣耀》的Logo,辨识度极高。同时,还将有鲁班七号主题、铃声、通知等深度定制化内容。由此可见,华为公司申请注册历史人物类的商标并无不妥,而且有的已经注册成功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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