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第25类“唯品会”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二审判决出炉。
据悉,唯品会公司于2017年申请了第27381350号“唯品会”商标(简称诉争商标),申请分类为25号服装鞋帽类。国家知识产权局引证了在先注册的“唯品汇”、“唯品慧”、“維品慧”、“唯品K”商标(简称为引证商标),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对唯品会的申请予以驳回。
唯品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并对引证商标提出了撤三申请。
二审中,“唯品汇”和“唯品慧”商标已经被予以撤销,但“維品慧”和“唯品K”商标仍在有效期内,仍然对“唯品会”商标构成在先权利障碍。
最终,法院认定,“唯品会”商标不应予以初步审定。
这场商标官司,唯品会输在哪?没有提早进行商标注册。
我国商标注册遵循在先原则,你不注册别人注册了,想拿回来就不容易了。对于很多企业而言,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一定要提前对可能涉及到的类别进行保护性注册,以免被他人抢先,错过最佳时机。
免责声明:本网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及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相关内容已经注明来源,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 dn@gouzhuo.com ,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