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曾经是我们生活中经常用到的调味品,其中莲花牌味精出现很多家人的家中。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再加上“味精致癌”等谣言,味精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其中就有莲花味精。
上世纪90年代,莲花味精是很多人记忆中的专属口味,也是河南省的工业名片。公开资料显示,鼎盛时期,莲花味精曾是中国最大的味精生产和出口基地,产量居世界第一,国内市场份额高达43.4%。
该品牌最早成立于1983年,并于1998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有传言说,地处豫东平原的偏远小县城项城,因为这个“超级”产业项目的落脚点,立马撤县设市,1993年成为项城市。
公开资料显示,该企业主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其产品主要包括调味品系列主要包括“莲花”牌味精、“莲花”牌鸡精和“九品香”调味料。2012年,莲花品牌价值25.89亿元,入选“中国最具价值品牌500强”。高峰时期,其出口量占中国味精年出口总量的80%以上。
根据网络数据信息显示,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数十起诉讼,包括借款合同纠纷和企业借款纠纷。此外,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还有几份被执行人的记录。2021年3月,公司被执行2亿多。
近日,据阿里拍卖官方消息,8月4日,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4个与“莲花”相关的商标将公开拍卖,24枚商标的评估价累计达到8228.63万元。那么,商标专用权可以转让吗?
一、商标专用权可以转让吗?
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1.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重组等原因转让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
3.根据法院判决转让商标专用权的,还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要转让手头的近似商标。
二、商标专用权转让有几种方式?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目前,国家认定的商标代理机构近80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申请人应当决定是委托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还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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