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卷”属于网络流行语,意思是指同一行业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而竞相付出更多的努力,导致个体“收益努力比”下降的现象。近日,恰洽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国际上归类为29类的“内卷辣条”商标,目前商标处于“商标申请中”的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恰洽食品有限公司还申请了“树食主义”“攀个椒情”“嗑学”“嗑学实验室”等多个商标,其中大部分商标在国际上被归类为29类、32类啤酒饮料。
由上可知,恰恰食品注册的29类的“内卷辣条”商标中,其中“内卷”属于网络流行语,那么,网络热词注册商标可以吗?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任何能够区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商品的可见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从商标法的角度来看,网络流行语大多没有显着的特征,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含义。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流行语不能作为商标申请使用,但根据商标的定义,网络流行语的申请成功率很低。
网络流行语是否违反了禁止将其用作商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八款规定,对社会主义道德有危害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从这个角度看,很多具有不良影响的网络流行语被注册为商标,这是不可能通过的。
网络流行语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吗?
商标注册周期长,所谓的流行语在商标注册后可能不会流行,企业将承担这样的损失。企业不能随着网络流行语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商标,这是不现实的,完全违背了商标的初衷。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网络流行语仍然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企业可以利用网络流行语作为一种营销手段来提高企业的效率。但利用网络流行语注册商标是不明智和不现实的。因此,商标注册应当谨慎。我们还需要找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根据企业的发展,制定一个长远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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