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一例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管局对二手销售贵州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经典装等高端白酒的查处,引发网友热议。

 

报道称,王某从个人手中一瓶两瓶地零散收购茅台,然后加价拿来卖。经鉴定这些酒都是真酒,共计23瓶,货值金额28884元。执法人员判定这些商品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全部没收并罚款7.5万元。

 

执法人员解释道,这个酒不是从原酒生产厂家进货的,没经过商标持有人授权。即使是真酒,因为是从其他渠道进过来的,也可以判定为侵犯商标权。

 

很多网友表示不解:这不就是倒卖二手货吗?怎么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对此,杭州市江干区市监局辟谣:假新闻!

 

1月27日,有记者致电杭州市江干区市监局求证此事。市监局工作人员表示,该报道是假新闻”。

 

市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报道中所说案件的于2019年12月,而不是去年5月。而当事人王某销售的也不是真酒,经鉴定均为假酒。执法人员依法罚收缴了假酒并罚款。

 

报道是把过去的案子翻出来,取了一部分。该报道也未经过市监局审核。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报道中接受采访的市监局相关工作人员的表述确有不妥,特别是在法律用语上,可能引起误解。市监局已经在2019年做了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目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经知晓此事,将对此事进行处理,并另行通报。

 

也就是说,引发热议的“卖二手真酒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卖的其实是假酒而市监局当时在场的执法人员,确实有倒卖茅台就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说法,不过有断章取义之嫌,上级部门已对其进行了处理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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