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少时尚达人而言,印有“Supreme”字样的品牌服饰已不陌生。自2014年3月开始,“Supreme”商标标主美国章节四公司在华进行商标布局,多数申请与“Supreme”商标有关,但其注册之路却并不顺利。
其中,2014年3月4日,日本有限公司单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第14108746号“Supreme”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2016年3月27日该商标转让至章节四公司名下,直至2019年12月核准注册。
然而在此期间,由于商标迟迟未能获准注册,印有“Supreme”标识的服饰在国内已流行开来。
对此,美国章节四公司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相关服饰总经销商、销售商场提起了侵权诉讼。2020年12月24日,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美国章节四公司获赔850万元。
审判过程中,被告之一上海皎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曾答辩称,章节四公司在中国没有一家实体经营店,其品牌不能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而皎奢公司的“SUPREME GRIP”“Supreme Italfigo”等商标在欧盟、德国获准了注册,公司的商品有合法来源,是经境外商标权人授权后经销的;所使用的标识与章节四公司标识也并不一致,因此不构成侵权。
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皎奢公司申辩的内容,存在“SUPREME GRIP”“Supreme Italfigo”在欧盟或德国取得注册的证据不足、实际使用的标识与声称取得注册并授权的标识不一致、被控侵权的服装吊牌上标注的产地均在国内而非进口等情况。
同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章节四公司在中国虽然无一家专营店,但基于联名款、跨境贸易、名人效应等因素,可以认定被控侵权行为发生前,“Supreme”标识与章节四公司之间的稳定联系已经形成,应予以保护。在章节四公司取得第14108746号“Supreme”商标注册后,其注册商标专有权亦受我国法律保护。
“关于皎奢公司应当承担的具体赔偿金额,首先,根据章节四公司的公证,中国至少有20家类似店铺在销售皎奢公司的商品,结合被告浙江奥特莱斯广场有限公司提交的销量数据,可以推算出皎奢公司总销量应不低于7200万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写道,其次,参考皎奢公司提交的进口凭证上记录的进货价格,和店铺零售价格之间的差价看,其利润率至少不低于20%。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裁定要求皎奢公司提交销售侵权商品的财务账册等,皎奢公司无正当理由未予提交,构成举证妨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确定皎奢公司因侵权的获利不低于章节四公司的诉讼请求,故对章节四公司的赔偿额850万元诉讼请求及主张50万元维权开支予以全额支持。涉案被告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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