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构卓企服根据北京日报报道了解,除了中心城区全覆盖,共享单车年内将引入北京所有行政区,包括一直没有共享单车、公共自行车服务的门头沟区。

北京年内将共享单车引入所有行政区,共享单车商标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据悉,目前北京有美团、哈啰、青桔三家共享单车品牌,全市共有约94.1万辆服务市民短途出行,中心城区运营车辆控制在80万辆以内。

  构卓企服了解到,今年以来,北京市共享单车累计骑行量已达5.54亿人次,日均骑行量229.3万人次,同比增长了51.42%,在9月10日骑行量更是达到465万人次,创历史新高。市场上的需求量如此巨大,对此商标的要求也是很高的,那么,共享单车商标注册需要哪些材料?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办理共享单车商标注册申请的材料有:

  (1)共享单车《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共享单车商标图样。

  (3)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填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得超过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据构卓企服查询商标分类得知共享单车商标属于第12类商标-运输工具。

  (4)办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还应提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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