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据构卓企服了解,近日,知名科技类UP主“老师好我叫何同学”发布视频《我做了苹果放弃的产品……》,视频内容以何同学自制Air Desk为主,结尾出现了赞助商乐歌股份。当天,乐歌股价开盘累计上涨13.51%,公司市值增加近5.5亿元。
经查询,“何同学”何世杰担任杭州何同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网络文化经营,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等。
目前,该公司已成功注册多个“何同学”商标,国际分类包括科学仪器、通讯服务、网站服务、教育娱乐等。此外,该公司申请的多个“老师好我叫何同学”商标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值得一提的是,不同字体的两个“何同学”商标已被其他申请人注册,国际分类涉及办公用品、餐饮住宿,申请人分别为000(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马某。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有不少企业和个人抢先注册“何同学”的商标,因此有网友表示这不是不是恶意抢注商标?如何判断抢注商标的恶意行为?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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