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3日,据构卓企服了解,因“百度烤肉”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京百度餐饮公司等五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30余万元。
此前,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向北京京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第一分公司、第七分公司、第三分公司、第八分公司五被告提起诉讼,案件开庭日期为2021年5月7日。值得一提的是,百度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五被告价值500万元的财产。
北京京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汪洪峰,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预包装食品零售;餐饮服务等。
由上可知,百度起诉百度烤肉获赔230万,此前已申请冻结500万财产,那么,商标侵权法定赔偿标准是多少?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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