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申请飘飘宇宙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包括哪些?

  2021年12月27日,经构卓企服查询得知,近日,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多个“飘飘宇宙”“飘飘星球”商标,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为2021年12月16日,国际分类为32类啤酒饮料、30类方便食品等,目前,商标均处于“商标申请中”的状态。

香飘飘申请飘飘宇宙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包括哪些?

  由上可知,香飘飘申请飘飘宇宙商标,那么,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包括哪些?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一、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书能否受理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人名义、章戳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申请人地址是否正确,填报的商品是否规范、分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经营范围,商标及图样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应附的证明、说明是否完备,是否缴纳申请费。

  二、实质审查

  审查商标是否符合条件,从四个方面进行:

  1)商标构成要素审查 审查商标是否由法定的构成要素组成。气味商标、音响商标等不予注册。

  2)显著性审查 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它们的组合等是否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禁用条款审查 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它们的组合等是否属于商标法禁用之列。

  4)新颖性审查 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三、商标注册初步审定公告

  经过审查,商标局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在商标局编印的定期刊物《商标公告》上公告。这种公告称为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并未正式注册,所以没有专用权。

  四、注册商标申请的修正、驳回及复审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内容可以修政的,限期修正。未做修正、超过期限修正或者修正后仍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申请。

  对驳回申请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通知15天内向商标复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专门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的机关。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申诉理由成立的,撤回商标局原来驳回申请的决定,否则维持商标局原来的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应把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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