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8日,据构卓企服了解,近日,自然人范某申请注册“我不李姐”商标,国际分类为餐饮住宿,当前商标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据悉,我不李姐为网络流行语,即“我不理解”的意思,用于调侃对方对事物的理解很刁钻。
由上可知,网络流行语我不李姐被抢注商标,那么,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 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 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
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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