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个段子,“捡到一瓶花露水,不知道谁的,可能这就是六神无主吧”~

哈哈哈,小构随后想到了“无主商标”,遇到无主商标的话,我们是否可以将无主商标拿来自用?又或者由于无主商标的存在,妨碍了自身商标注册,该怎么办?

一起来探索下关于无主商标的那些事儿吧!

 

(一)什么是无主商标?

无主商标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关闭或商标人死亡,在主管机关的商标注册簿内仍然存在的注册商标

总结一句话就是,无主商标是没有商标持有人但仍合法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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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主商标可以拿来自用吗?

无主商标虽然没有了“主人”,但只要还在有效期内,那么就属于注册商标,受到《商标法》保护。

因此,如果我们擅自使用无主商标的话,也算是构成商标侵权。

 

(三)无主商标“挡路”怎么办?

众所周知,我国商标注册遵循“在先原则”,如果你申请商标注册时,遇到一件近似或相同的在先注册的商标,而且还是一件无主商标,是不是会影响你的商标申请,该怎么办?

根据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转移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但是,2014年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不知出于何种考虑删除了该条规定,对于如何处置无主商标《商标法》并无明确定。商标局在注册商标审查中并不检索引证商标主体状态,所以存在大量引用无主商标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案例。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查看无主商标是否即将10年专用权期满,或者是否满足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况,从而对无主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而且,在过往的案例中,也有申请人通过商标驳回复审、诉讼等途径,证明无主商标权利人注销,从而赢得获准注册的资格。因而,申请人遇到这种情况,也不要过于紧张,可以从多方面进行尝试。

 

(四)无主商标不仅是对商标资源的浪费

无主商标的出现,除了客观方面的原因之外,主观原因还是由于大家的商标保护意识不强所导致。在企业面临破产时,只顾着对有形资产进行处置,而忽略了商标这一无形资产,从而导致无主商标的积压。

据统计,我国企业的平均生存周期不过7至8年,小企业平均寿命仅有2.9年,每年有100万家企业倒闭。目前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普遍较低,企业注销后对商标的处置仍处于无所谓的陈旧观念中,导致大量无主商标的产生。

无主商标不仅是对商标资源的浪费,还是很多新申请商标的“拦路虎”。随着商标注册量越来越大,一直闲置在商标库中的无主商标,不仅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商标价值,还会对新申请商标造成在先权利障碍。一边是苦苦申请却无法注册,一边是常年积压却无法释放……

因此,小构建议大家进一步提升商标意识,不要忽视商标价值,守护企业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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