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8日,据构卓企服了解,近日,广西贵港市场监管系统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桂在真打”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件,涉及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贵港市港南区某炸鸡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某炸鸡店因商标侵权被罚款3000元,注册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2022年7月13日,据举报线索,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贵港市港南区某炸鸡店进行示证检查,发现该店在未经注册商标注册人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许可且无法提供相关《商标注册证》的情况下,在门头招牌、门口玻璃镜、点单处的柜子、点单处的商品展示、菜单、打包袋等使用含的图案从事经营活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的规定,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0.3万元的行政处罚。

  由上可知,某炸鸡店因商标侵权被罚款3000元,注册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表现形式: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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