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商标侵权,首先我们可以协商解决,当与商标侵权人就商标侵权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前期收集的商标侵权人侵权行为的证据材料,向相关工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大庆一家百货商行私用他人注册商标,在网络上销售产品,不想被商标所有权人发现告上法院,最终赔偿对方经济损失5000元。
擅用他人注册商标牟利
“这个商标我们已经注册了专用权,大庆这家百货商行怎么擅自使用?”今年11月初,上海某五金公司的人员通过网络平台,发现有商家在使用他们注册的商标。
原来,上海某五金公司是一家以生产“皇冠”地弹簧、闭门器、拉手、门锁、自动门、卫浴五金、小五金等系列门控五金为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企业。
2018年11月,上海某五金公司通过依法受让的方式,成为了“CROWN”注册商标、“皇冠”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这两个品牌在业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受到业界与媒体的广泛关注。
今年11月初,上海某五金公司人员通过网络平台,发现大庆一家百货商行在拼多多平台宣传销售“德国皇冠”地弹簧,使用了原告公司的“CROWN”注册商标、“皇冠”注册商标,并自称品牌为“皇冠”。
对此,上海某五金公司人员认为对方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上海某五金公司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不想遭到了拒绝,双方未达成和解。
11月7日,上海某五金公司将对方诉至高新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百货商行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30000元。
赔偿5000元
接到案件卷宗后,主审法官魏艳琦查看证据材料、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了解了案件争议焦点。
考虑到原告在上海,当事人来回不便,法官决定开展“云审判”,将庭审定在11月29日上午9时。
审理中,魏法官一方面向被告普及商标侵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向其阐释侵权的类型、性质、后果;另一方面向原告解读商标侵权赔偿费用的计算,让原告知悉仅在拼多多平台上销售所造成的损失,和其主张的30000元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
经多次调解及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被告商行立即停止侵害“CROWN”注册商标、“皇冠”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赔偿对方经济损失5000元,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谢谢法官,你不但及时化解了矛盾,还为我上了一堂普法课。”庭审结束后,被告法定代表人杨某对法官魏艳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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