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敬汉卿商标抢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这边脉脉又惹上了商标侵权官司。

知产意识越来越强,商标不得不倍加重视。

 

近日,天天太美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太美)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将北京淘友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友天下)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停止将“脉脉”在其开发运营的应用程序、公众号上及宣传推广活动中作为商标使用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原告:天天太美

天天太美成立于2011年5月25日,开发运营了“得脉App”、“脉脉App”两款社交应用程序。根据查询发现,天天太美注册了多个类别的“得脉”、“脉脉”商标,并在线上线下活动中多次使用,天天太美称“脉脉”商标已具备较高的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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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淘友天下

事件的“主角”脉脉就是被告淘友天下开发运营的一款商务社交类平台,主打“职场人都在用的社交神器”,凭借互联网营销热度快速地走入都市男女生活,被大家广泛熟知。

 

案件简介

天天太美此次起诉淘友天下,认为北京淘友天下公司经营“脉脉”应用是一个社交平台,其利用这一平台开展的服务与天天太美公司“脉脉”商标核定服务项目相同;淘友天下以“脉脉”为商标进行的社交服务及相关的商业活动,构成了在相同服务上使用相同商标的典型商标侵权行为,对天天太美公司的“脉脉”商标权及品牌声誉造成了损害。

 

商标侵权的情形

我们平时所熟知的商标侵权一般是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或者不正当使用行为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但除了这两种情况之外,注册商标使用不当也可能会对他人注册商标造成侵权,比如这次的“脉脉”商标事件。

 

经查询,天天太美注册了多个类别的“脉脉”商标,而淘友天下也在第35类、36类、41类等多个类别注册了“脉脉”商标。双方都注册有“脉脉”商标,这就很可能是注册商标使用不当造成的。

 

商标侵权的认定

通常来说,商标侵权的认定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被告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导致的权利冲突,二是是否相同或相似,并造成混淆当事人所经营的商品与商品之间、服务与服务之间、商品与服务之间是否相同或类似,并造成混淆和误认。基于多重因素,才能判定侵权是否成立。

 

关于“脉脉”商标事件的最终判定,我们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审理。不过在此也提醒大家,商标注册不可马虎,商标使用方面也要多加考虑,不然带来的可能就是品牌和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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