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法分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为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提供了便利,使来源不明的商品披上品牌的外衣,但这种行为同时也侵犯了商标所有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某男子非法制造正畸托槽包材及商标,涉案30万元!

  某天,一医疗器械公司发现有网络店铺销售自己旗下品牌的正畸托槽,而该店铺并没有获得销售授权,他们将托槽买来鉴定后发现产品的商标标识果然是伪造的,于是选择报案,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抓获了销售涉案包装的王某。

  王某原本在某医疗器械公司工作,后来选择自己开店,作为经销商本应从品牌方正规渠道进货,但王某一心想多赚点钱,便想到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压低成本,然而从非法渠道进购的托槽都是散装的,没有外包装和商标,要想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就需要为它穿上品牌“外衣”。恰巧王某听说同事的父亲张某某经营着一家模具厂,专门生产包装盒、印刷品等,他便与张某某取得了联系,开始从这些小小的正畸托槽上攫取不正当利益。

  王某自己从官方渠道购买了一套正品托槽产品并寄给张某某,让他按照正品的规格生产外包装和商标标贴。

  最开始生产出的一批货品并不能让王某满意,原来是张某某厂子的生产技术不过关,导致仿冒的外包装比起正版的尺寸大了一圈,而如果商标标贴还是按照正品的大小来做,就会显得特别假,于是之后的商标标贴也被改大了一点。经过一番调整后,王某觉得这套仿冒的外包装以及商标足以以假乱真,便将其批量生产用于包装低价托槽,同时以30元左右一套的价格销售给他人。

  经审查,自2015年至案发,王某销售仿冒包装及商标的金额达30万余元。普陀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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