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们报道了广州一家茅台冰淇淋门店出售茅台咖啡的情况,当时茅台集团还回应表示,含有茅台酒的咖啡并非公司新推出的跨界产品,而是门店的自发行为。

然而近日,我们发现茅台集团已经就相关商标进行申请注册,于本月初提交申请了“茅小咖”(纯中文)商标,指定用于第30类-方便食品。

有意思的是,早在去年10月份,就有自然人钟某某申请了3件“茅小咖”商标,其中也涉及到第30类。这意味着,茅台集团申请“茅小咖”商标可能会受阻!

因为我国商标注册遵循在先原则,当有在先商标已经申请或注册时,其他人无法在相同或近似类别注册相同或相似商标。不知道茅台集团后续是否会有其他行动。

除了“茅小咖”商标之外,茅台集团近期还申请了“茅小椒”“茅香辣”“一代工酱”等商标,业内猜测茅台有意布局辣味方便食品。

对此,茅台集团暂时并未作出回应。但不得不提的是,近两年来茅台集团正在积极改变,此前还申请多件新IP“小茅”图形商标、漫画古风人物图形商标等,逐步向年轻人靠拢,走出多元化的发展路线。

接下来,茅台又会有哪些跨界动向?我们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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