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销售542万杯”“美酒加咖啡,一杯接一杯”……茅台和瑞幸联名款“酱香拿铁”咖啡一经推出,快速火遍全网!

而瑞幸公司也在产品推出当日,立即申请了“瑞幸酱香”商标!

事实上,酱香拿铁并非首创,去年就有商家自制“茅台咖啡”出售,一杯350毫升的拿铁咖啡,加入了足足8克53°茅台酒,这配料远超酱香拿铁!

不过,出售茅台咖啡的这个商家未取得茅台公司的相关授权,在店内和网络平台大肆宣传,“专属特调茅台咖啡53°¥128”、“咖啡天花板玖号53°飞天茅咖”等。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商家无法提供该地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贵州茅台酒厂商标授权材料,遂认定商家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共罚没7万多元。

茅台这波热度也并非你想蹭就能蹭的。

在酱香拿铁爆火之后,长沙一餐厅还推出了“茅台火锅”套餐,还有其他品牌纷纷加入这场流量游戏。

然而,日前,茅台工作人员回应称,餐饮店若在商品中添加茅台售卖,并以此作为卖点宣传,便属于侵权行为。若不以此打广告,则不算侵权。

据了解,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3月23日将“茅台”一词在国际分类第30类“食品”上申请了注册商标,其中包括咖啡饮料、茶、茶饮料、冰淇淋等小类,专用权期限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31年10月27日。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未经茅台公司许可,只要在咖啡饮料、茶饮料上使用“茅台”一词作为广告宣传语,就涉嫌侵犯茅台公司商标专用权。如果商家在饮品中添加了茅台酒,并未使用茅台商标,也未使用“茅台”一词进行宣传,仅是在配料表中注明含有茅台酒成分的,一般不会被认定为侵权。但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保饮品安全,并对其成分、食用宜忌作出必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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