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商标异议申请电子化水平,推动商标事业绿色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全面推行商标代理机构异议案件网上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2月1日起,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业务,原则上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二、本通告发出之日至12月1日为全面提升商标代理机构异议案件网上申请的“过渡期”,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尚无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账户的代理机构请尽快申请注册。
特此通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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