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商标局会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包括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件、商标图样、商标类别以及代理委托书等内容的审查。
若形式审查通过,则会发出受理通知书;若基本符合要求但存在文件缺失等情况,则会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若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则不予受理。
一些申请人缺乏经验,经常会出现需要商标补正的问题。以下是关于商标补正常见的一些问题,供大家参考。
1、商标图样报错了,补正时可以重新提交图样吗?
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后,商标图样不可以修改。如果因为商标图样不清晰、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的,申请人可以重新提交清晰的商标图样,但不可以改变商标图样。
2、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该怎么补正?
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申请人应尽量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现有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如不使用现有名称,应按照分类原则、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名称进行填写,要避免使用含混不清、过于宽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一方面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本身要表述清晰、准确,符合一般公众的语言习惯和文字使用规则。例如不应使用“不属于别类的”、“属于本类的”、“上述商品的”等词语,也应避免使用“……,即……”的表达方式。不应泛泛申报“×××的附件”、“×××的配件”,而应申报具体的商品名称。
另一方面要注意足以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不应产生混淆和误认。例如“假日野营服务”跨类,其中“假日野营娱乐服务”属于第41类,“假日野营住宿服务”属于第43类。
3、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可行业中就是这样叫的,我该怎么补正?
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如电脑行业中常用“笔记本”指代“笔记本电脑”,但这是一种不规范的简称,正常情况下“笔记本”是指纸质文具,属于第16类,在第9类申报应当申报“笔记本电脑”或“笔记本式计算机”。再如“电机”,是指产生和应用电能的机器,包括发电机和电动机。按照目前的分类原则,“发电机”属于第7类;而“电动机”分为“陆地车辆用电动机”和“陆地车辆用电动机”,前者属于第12类、后者属于第7类。因此,申请人在申报时应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商品名称。
4、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我是按以前已核准的名称填写的,为何还补正?
商品分类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尼斯分类专家委员会定期对尼斯分类进行修订。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时的尼斯分类版本进行申报。
5、收到了补正通知书,该怎么补正?还需要再缴纳费用吗?
补正通知书中已列出要求补正的事项,补正通知书背面有详细的“关于商品/服务项目补正的说明”,申请人应当按照补正要求和说明进行填写,并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复补正不需要缴纳费用。
综上,如果我们收到了商标补正通知书,及时按照要求进行补正即可,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构卓的商标顾问,帮你早日拿到商标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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