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部门收到商标申请材料后,经过形式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予以受理。形式审查是商标注册部门接收申请后、受理申请前的必经程序。

形式审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①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申请资格;

②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比如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文件中需要填写的地方是否按照规定填写、签名或者盖章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的是否提交委托手续等;

③申请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申请费用。

商标注册部门形式审查的结果共有三种:

①形式审查合格、予以受理:申请人具备申请资格、提交的文件符合规定、已经按时足额缴纳费用,商标注册部门正式受理申请;

②申请文件需进行补正:商标注册部门通知申请人补正,通常是申请文件存在瑕疵,比如签章不清晰等。申请人收到补正通知后,应当在通知载明的期限里提交修改后的文件,期满未提交或者提交的文件不符合规定的,商标注册部门不予受理

③形式审查未通过、不予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文件不符合《商标法》等法律规定,或者经补正后仍不满足要求的,商标注册部门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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