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见的商标一般是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比如“阿里巴巴”、“小米”、“华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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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文字和图形之外,商标还有很多种类型,包括颜色组合商标、声音商标、肖像商标、立体商标、气味商标、位置商标等等。今天我们就来认识一下这些商标,为大家商标注册拓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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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颜色组合商标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生活中,我们也会见到一些颜色商标,但可能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商标,最为明显的就是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五颜六色,有时我们直接以颜色来区分他们,比如“小黄车”、“小蓝车”、“小橙车”等等。但其实,有些单车已经申请了颜色组合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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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声音商标

声音商标,顾名思义就是声音注册的商标。自2014年5月1日新商标法施行,声音商标可以注册。

 

例子1: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节目开始曲声音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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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2:苏菲声音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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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肖像商标

肖像商标,通俗来说,就是以人的肖像注册的商标。生活中有很多知名品牌使用肖像商标的例子,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比如肯德基的白胡子老爷爷、老干妈的陶碧华女士以及王守义十三香中王守义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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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立体商标

立体商标,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它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未声明的,视为平面商标。

 

我们常见的费列罗的形状就是立体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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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气味商标

气味商标是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标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

在我国,气味还不能注册为商标;但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比如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就规定气味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如果我国的商家在这些国家申请气味作为注册商标,也是可以的。

 

(六)位置商标

位置商标是指某种商品特定部位的立体形状、图案、颜色以及它们的组合,通过他们区分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

 

我国商标法上还没有关于“位置商标”的具体规定,不过我国签署但尚未加入的《商标法新加坡条约》及其“实施细则”中允许位置商标的申请注册。限于此,商品特定部位的设计如想在我国获得保护,需以立体商标、图形商标、颜色商标或组合商标进行注册。

 

商标是产品与包装装潢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精美、寓意深刻、新颖别致、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很好地装饰产品和美化包装,使消费者乐于购买。多种多样的商标类型为品牌宣传提供更多可能,在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资源匮乏的当下,不妨考虑一下别的商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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