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知识产权业务也在逐步进入电子化流程,致力于更快更好地为企业/个体提供服务。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电子申请的专利证书和通知书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

 

image.png

具体公告如下:

 

一、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http://cponline.cnipa.gov.cn)提出请求,获取一份纸质专利证书。

 

二、自2020年2月10日起,专利申请受理阶段通知书不再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章”,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业务章”。

 

三、自2020年2月10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各专利代办处以及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不再提供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和决定的纸件副本;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发出且没有签章的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提出请求,下载带有电子印章的通知书和决定。

 

四、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对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及决定电子文件进行校验,相关操作流程及校验指南参见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帮助文件。

 

目前,不管是专利还是商标,都在全面推进电子化,不仅克服了传统方式的局限性,大幅提高办理流程,而且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灵活。

 

申请人可以自行办理商标、专利的电子申请事宜,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免责声明:本网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及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相关内容已经注明来源,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 dn@gouzhuo.com ,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