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称,实施专利年费缴纳延期政策。对于专利年费(不含授权后首年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在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且享受我国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的专利权,将该专利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自动延长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不产生滞纳金。

推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资金迅速落地。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省份要加紧制定资金使用方案,第一时间提前开展项目征集储备,重点支持具有专利转化需求、符合相关项目支持条件、受疫情影响较大存在短期困难的市场主体,力争在中央财政资金下达一个月内启动项目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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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资金政策效应,稳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一)实施专利年费缴纳延期政策。对于专利年费(不含授权后首年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在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且享受我国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的专利权,将该专利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自动延长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不产生滞纳金。

(二)推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资金迅速落地。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省份要加紧制定资金使用方案,第一时间提前开展项目征集储备,重点支持具有专利转化需求、符合相关项目支持条件、受疫情影响较大存在短期困难的市场主体,力争在中央财政资金下达一个月内启动项目实施。

(三)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存量资金。有关地方要积极盘活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支持的知识产权运营相关项目资金,对于到期退出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及时协调同级财政部门统筹用于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重点向直接惠企纾困的支出方面倾斜,力争在2022年上半年应支尽支。尚有结转资金的第三批、第四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要切实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升使用绩效,直接惠企的项目要先行落地,在2022年底前将全部资金执行完毕。

二、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效能,支撑发展服务实体经济

(四)便利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和权利救济。继续执行好《关于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疫情影响相关期限事项的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五零号),以便利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办理知识产权事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为原则,放宽恢复权利请求证明材料的要求。充分发挥专利优先审查、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机制作用,建立涉及新冠肺炎防治的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提出的有助于当地特色经济发展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在符合相关条件下提前审查。用好在我国正式生效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大幅提升市场主体外观设计全球布局效率。

(五)加快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各地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充分发挥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引领示范作用。加大对侵犯各类市场主体专利权的行政裁决工作力度,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的恒心和信心。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促进知识产权纠纷高效、快速解决,助力市场主体降低知识产权保护成本。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和维权援助,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高水平专业化公益性指导服务,帮助企业降低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成本。

(六)发挥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作用引导促进消费。各地要指导商标品牌指导站、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对餐饮、文旅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开展重点帮扶,组织品牌集中宣传推介等公益服务,提升品牌声誉,引领带动消费,形成一批以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助力企业渡过难关的典型案例。总结借鉴参与5月初“双品网购节”经验,继续巩固加强与商务等部门密切配合,用好电商展销媒介,拓展品牌消费渠道,紧抓重点节日营销热点,大力推动地理标志产品销售在“双品网购节”38亿元销售额基础上再接再厉,全年持续推进品牌消费升级。

三、加快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畅通循环增强发展动力

(七)用好知识产权质押途径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各地要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集中组织政策宣讲、需求调研、银企对接等系列活动,以知识产权、信用数据为基础,综合知识产权获奖、试点示范称号、贷款偿还等情况,推动建立企业“白名单”筛选机制。重点发挥商标质押独特作用,摸清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文旅等行业融资需求,一体推进“快评、快审、快登、快贷”。充分利用普惠金融政策利好,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存量企业还款能力调查,加大受困市场主体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评估、保险等有关费用补贴力度。各地要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在一季度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增长48.6%的基础上,力争下半年势头不减,实现全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八)实施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降低企业获取专利技术成本。各地要积极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鼓励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筛选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的专利技术参与开放许可,引导通过免费许可、分阶段许可等多种定价模式,降低市场主体技术获取成本和交易成本。达成专利许可后,鼓励继续为企业提供专利实施的公益性技术指导,帮助快速完成技术升级或新产品投产,加快推动复工达产。

(九)运用专利导航帮助企业提高研发创新效率。各地要针对产业发展特点和需求,支持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专利导航专项服务,切实帮助企业在信息获取、合作对接、产品开发、风险规避等环节少走弯路、节约成本,支撑企业在困难条件下研发不断、创新不停,助力提升市场控制力与核心竞争力。向社会推出一批专利导航公益性服务产品,加快专利导航示范项目成果共享和推广应用,避免企业重复投入。

 

四、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机制,便民利企激发发展活力

(十)降低知识产权信息获取成本。上线运行面向公众的智能化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在国务院客户端增加专利公布和商标公告手机端查询功能,提高知识产权信息获取便利度。强化知识产权基础数据普惠性供给,将专利数据服务试验系统数据下载带宽扩充一倍增至200M。建设新兴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探索向具备数据加工及分析利用能力的市场主体按需免费提供知识产权标准化数据,降低数据再加工成本。

(十一)便利知识产权业务受理办理。各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要动态调整服务措施,畅通电话咨询和网上办理渠道,积极提供少跑腿、少接触的便利化服务。扩大企业变更登记和商标变更申请同步受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范围,提高业务办理的便利度和即时性。开通专利商标质押登记绿色通道,将专利质押登记电子化申请和商标质押登记审查周期压缩至一个工作日。

(十二)丰富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各地要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引导服务机构对受困市场主体提供专利商标代理援助等公益服务,切实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共服务节点网点等载体发挥资源优势,对受困市场主体免费开放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工具。依托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等载体,推出更多网络精品课程,更好满足疫情环境下市场主体对培训的迫切需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政策供给和信息共享,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对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省份,将在知识产权有关项目名额分配和遴选评审时予以倾斜,并在相关督查激励考核评审中予以加分。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紧抓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启动建设的重要契机,更大力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工作保障力度,力争知识产权惠企利民资金总盘子只增不减。在知识产权项目立项、遴选和资金拨付上,要加快节奏、优化流程、便捷办理,让政策更快惠及市场主体。要深入落实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具体措施,扎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2022年6月底前,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要应出尽出,相关政策措施出台后请抄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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