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据构卓企服了解,昨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一种用于直播的举报方法及装置”专利获授权。
摘要显示,举报方法包括:接收直播视频播放过程中输入的手势轨迹,得到目标手势;在目标手势与预设举报手势相匹配时,获取直播视频的视频流标识,并生成举报指令;将指令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响应后,确定目标直播视频流并录制音视频数据,进行举报处理。本发明可实现基于交互手势完成举报的功能,避免因寻找不明显的举报操作入口导致的违规直播视频已过或者被删除的问题,有利于加强对视频直播的监管。
由上可知,腾讯新专利可用手势举报直播违规,腾讯手势举报直播违规专利获授权,那么,专利申请日和公告日哪个为准?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提出申请: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一个月内提出。附有收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有效证明,该证明中注明的寄出挂号号码与请求书中记录的挂号号码一致。准予更正:准予更正申请日的,作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一式两份,副本送交申请人,正本存档,并修改有关数据;不予更正申请日的,对此更正申请日的请求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申请日是你将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到专利局后专利局收文件的日期。公告日通常是专利授权公告的日期,而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而言,在授权之前还会公开一次,即初步审查合格后的初始公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8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二)当申请人是亲自到专利局递交文件时,以专利局收到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三)如果申请文件时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四)如果邮戳模糊不清,无法或难以辨认,专利局会告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交申请文件在邮局寄出的确切日期证据的,以寄出文件日为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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