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迪士尼的收入约为700亿美元,其中66%来源于知识产权(版权、专利、商标)密集型业务的收入,具体贡献值如下:
● 媒体网络:273亿美元(39.2%);
● 公园与度假村:245亿美元(35.1%);
● 影视工作室:133亿美元(19%);
● 消费产品:47亿美元(6.7%)。
由于迪士尼多年来创造了无数经典角色,积累了丰富的IP资源,当然,这也包括其收购的IP资源,这些资源成为了迪士尼的无形资产。
迪士尼对这些IP资源进行充分开发是通过三个平台实现的,其分别是“媒体网络”“影视工作室”以及“D2C平台”。
其中,最赚钱的是媒体网络,但是在成长速度方面最令人瞠目结舌的是D2C(Direct-to-consumer)平台。根据迪士尼2020年的收入预算,D2C部门2020年的收入预期增加165亿美元。
迪士尼的利润很大程度来自于公司从一开始就进行的知识产权布局,从脚本、角色、动画风格到电影甚至电视节目,迪士尼利用知识产权的排他性权利获得利益,并且不断创造着新的知识产权。
多年来,迪士尼始终坚持多渠道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媒体以及基础设施等。这些投资中最令人瞩目的就是迪士尼在2019年初收购二十一世纪福克斯的行动。
这一收购行为对迪士尼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其收购的内容不仅包括二十一世纪福克斯的电影和电视业务,还包括了其网络业务,如FX和Nat Geo,同时也包括福克斯的全球影视平台业务,如福克斯持有的 Hulu平台30%的股权。
除了各种IP收购以外,迪士尼的收入还来自于商品销售和主题公园与度假村的收入。这些基于产品和基础设施所获得的收入占迪士尼总收入的40%左右。
迪士尼作为一家老牌公司,虽然经历了许多的起起伏伏,但始终能够发挥其IP资源优势,同时与其他知识产权密集型业务进行长期盈利性的协作发展,并将这种模式作为核心业务的补充。迪士尼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和高效利用,是其取得巨大成功的关键。
(编译自:www.lexology.com;来源:环球版讯。图片来源于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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