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据构卓企服了解,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审理法院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判决书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以与引证商标“小米有你”商标近似为由,驳回小米公司“小米有品”商标的注册申请。小米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定,截至庭审终结时,引证商标仍有效,故不支持小米公司的诉讼请求。小米公司提出上诉,以引证商标已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决定撤销为由,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与被诉决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
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基于影响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事实已发生变化,对小米公司的上诉请求予以支持。最终案件结果为,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相关案件行政判决书;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并由其重新做出决定。
那么,商标无效引证的要素有哪些?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1、什么是引证商标?
引证商标就是驳回你的商标时用来证明他人已在先申请和注册了的与你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所谓引证商标就是审查员找到的在先相同近似商标的证据材料,将其附在商标驳回通知书的附页上,供该申请人参考。引证商标还用于驳回复审申请的过程中,针对引证商标与申请商标作出对比,给出理由。
所以注册商标时要具有显着性,不能违反商标规定,不能注册跟已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2、商标无效引证的要素有哪些呢?
引证商标要素主要包括商标申请日期,注册人基本信息,注册号,商标代理人基本信息,商标类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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