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7日,据构卓企服了解,近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方便食品类“茅台冰淇淋 MOUTAI ICE CREAM”商标,流程信息变更为“驳回通知发文”,该商标申请于今年4月。此外,茅台还于今年6月申请了办公用品类、广告销售类“茅台冰淇淋 MOUTAI ICE CREAM”商标,目前,这两枚商标流程为“受理通知书发文”。
由上可知,茅台申请冰淇淋商标被驳回,那么,商标驳回的情形有哪些?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一)他人注册在先被驳回:
商标局审查员在进行审查工作时,首先会对商标局数据库现有的商标信息进行对比,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的商标,这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对你注册的商标予以驳回处理。
(二)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三)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被驳回:
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比如: 酒店、商标、啤酒等这类。
(四)商标缺乏显著特征被驳回:
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申请人的一项权利,而驳回复审之所以有成功的可能性,是因为商标驳回是商标局作出的,但是商标驳回申请是向商评委提出的,两者的的审查标准也稍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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